一、基本案情
2023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曾某未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富镇白源村苦安组苦安山,非法开采含锂瓷石进行销售,涉嫌非法采矿。奉新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查处情况
2023年2-6月期间,奉新县自然资源局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奉自然资责停字〔2023〕第12号),责令曾某停止违法行为;出具了核查报告并形成调查报告,拟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31元;2、并处违法所得40%罚款372.4元;共计:1303.4元。经联审和法制审核后,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及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案例启示
在涉锂矿山整治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利用保护意识和认识非法开采带来的安全隐患。该案的查处起到了相当程度的警示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打击,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村民私挖滥采的势头。
附件:
举报邮箱:d3210012@163.com 举报电话:12336
来信来访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207室 网站地图
赣公网安备 3609020200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