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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素萍继承不动产的公示

时间: 2023-05-18 11:46 来源: 铜鼓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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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第5项规定:“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现将申请人  胡素萍  (身份证号: 362233**********46 )申请继承被继承人 郑楷胜 留有的房产进行公示。

坐落一: 铜鼓县永宁镇三八路88号店铺,房产证号:赣铜房私字第21730号,土地证号:铜土国用(2001)字第488号;

坐落二: 铜鼓县永宁镇三八路88号附4号2-4层办公楼,房产证号为:赣铜房私字第21729号,铜土国用(2001)字第498号;

坐落三: 铜鼓县永宁镇三八路88号附4号501室,房产证号为:赣铜房私字第2006137号,铜土国用(2006)第065号;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7日。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请异议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书面向我中心提请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依申请人申请办理该不动产继承的转移登记,并将该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中心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服务中心(铜鼓县政府大楼一楼)

中心联系电话:0795-8611822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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