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德坚、王六英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为:敖阳(P)国用2007字第0010-南5-18、敖阳(P)国用2005字第0039号不动产权证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德坚、王六英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举报邮箱:d3210012@163.com 举报电话:12336 违法举报热线、3210012
来信来访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210室 驻局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795-3198117
驻局纪检组邮箱:jc3198117@163.com 网站地图
赣公网安备 3609020200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