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
预告登记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2022版)》等相关法规
二、申请主体
权利人双方申请。
三、办事流程
(1)申请
(2)缴费发证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填写)
2、申请人身份材料(申请人提供)
(1)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等身份材料;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3)授权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涉及个人的,到场签署)或委托公证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境外委托的,其授权委托书须经认证或公证;
(4)监护人:需提交监护关系材料、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
3、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申请人提供)
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中包括预告登记的约定或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约定,可以不单独提交相应材料。
4、权属来源材料(申请人提供)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2)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
五、承诺时限
受理登记开始,0.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登记费: 0元/件。
依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财税[2019]45号。
七、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邮政免费邮寄送达。
八、办理机构
宜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九、办理地点
宜春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十、咨询电话
0795-3151002。
十一、投诉电话
0795-3151007。
十二、办公时间
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9:00-17:00。
举报邮箱:d3210012@163.com 举报电话:12336 违法举报热线、3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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