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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自然资源2021年工作要点

时间: 2021-02-18 10: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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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市县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一年。全市自然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两统一”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把握“保发展、护资源、优空间、惠民生”工作定位,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全力服务宜春经济社会发展。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国土“三调”、“双评估”、“双评价”等研究基础上,完成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审查、报批及“一张图”信息系统和基础平台建设,确保2021年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划定并严守“三条控制线”,按照市县级科学划定、乡镇级严格落实的工作思路,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具体划定三条控制线的空间范围并明确坐标界线,在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不得擅自调整边界和面积;推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2.优化规划布局,助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强与交管等部门沟通,全面把握中心城区交通堵点,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统筹考虑道路交叉口渠化、增加停车位、打通断头路、疏解公共服务资源、大力发展公交优先等举措,明确思路定方案,争取支持抓落实,不断满足群众对改善出行环境的新要求。

3.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总结推广村庄规划试点经验,按需编制,循序渐进推进“多规合一”“菜单式”实用性村庄规划。

二、强化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

4.提升项目用地保障能力。主动顺应国家土地利用计划改革对计划管理要求,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分类保障;重点保障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重点保障合理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完善增减挂钩工作,加强增减挂钩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增减挂钩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充分发挥增减挂钩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助推作用;既要积极争取增量,又要用好存量,既要避免项目等地,也要避免地晒太阳,打好系列用地政策“组合拳”,确保全年保障用地3万亩以上。

5.做好过渡时期规划管控。抓紧组织全市编制并报批使用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同时做好与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充分衔接,切实保障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用地。

6.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立健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机制,抓紧编制全市报批成片开发方案,及时办理成片开发土地征收审批,切实保障城镇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三、夯实自然资源基础

7.做好“三调”收尾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扎实推进“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做好数据汇总、成果验收准备等工作,围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资源变资产”、地质灾害点防治等做好“三调”成果分析应用工作;年度变更调查工作要合理落实经费,尽快确定作业单位,按期保质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8.推进自然资源试点、土地储备和基础测绘保障。按要求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加强全民所有土地储备资产统筹管理,切实履行全民所有土地资产所有者职责,用好用活储备土地资产;全面实施“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测绘保障;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开展自然资源大数据一体化建设,形成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监管决策、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等应用服务体系,统筹市县一体化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加强分析研判,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四、扎实推进重点改革

9.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着力构建“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探索建立市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按要求在工作基础好、需求集中、土地管理水平较好的县(市、区)先行推进入市;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部分县(市、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推进采矿权“净矿”出让,全面推进建筑用砂石土矿“净矿”出让;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五、严格守护自然资源

10.严格保护耕地。“长牙齿”的硬措施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市、县、乡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结合“三调”成果,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整改;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年土地开发新增耕地1.5万亩以上,保障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加强耕地“非农化”监管,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严守耕地红线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82号)要求,严格执行“八个严禁”措施,坚决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推进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坚持农地农用。

11.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扎实推进“节地增效”行动,全面实施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认真做好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和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市全年消化处置2万亩以上;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全面落实省政府“2021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企业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6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的要求;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积极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要求推进土地二级市场网上交易;大力推进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易+”信用便民措施,拓宽信用惠民便民应用场景,提升“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加强政府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12.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加大砂石土的矿权供应,结合全市“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设置砂石采矿权,保障建筑用砂市场供应;积极鼓励支持矿山企业技术和工艺改造,着力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做好全市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工作,全面调查全市矿产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情况,进一步夯实矿产资源家底。

13.强化生态保护修复。逐步推进市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建立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开展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大排查,持续推进矿山开发整治,坚决全面彻底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继续推进以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山体修复为主的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深入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山体修复工作;推进铜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以点带面,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14.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秩序。做好卫片执法图斑核查、违法案件查处、数据成果填报、图斑案卷归档等工作,确保卫片执法各类数据成果真实、准确,顺利通过审核;严格执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扎实开展土地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连同历年督察工作遗留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依法依规限期整改销号到位。持续推进违法行为后续查处整改,对卫片新发现的违法用地实行“零容忍”;建立健全违建别墅清查整治长效机制,强化动态巡查,保障重点区域全覆盖,做好常态化管理;按政策要求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分类处置,确保我市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加强地理信息与地图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地图市场及测量标志保护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严格土地、矿产、规划、测绘执法监管,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管控,全面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推进惠民利民安民

15.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省、市“放管服”要求将自然资源涉及事项100%落实到位;完善“一书三证”管理,推进“多测合一”,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

16.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围绕优化“财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落实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继续提升全市不动产登记质量和效率,完善“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建设,全面融合登记、交易、纳税业务,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等“一链式”办理;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原则上按要求一般登记3 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巩固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县级全面上线运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登记业务网上在线申请和受理,配合推行“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在全市全面推进预告登记;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需要,开展居住权登记等新业务;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20〕39号)精神,加快拆迁安置项目住房登记;完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完成县级数据库汇交,做好迎检,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移交。全面规范开展农村不动产登记,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等不动产登记,加大县级不动产登记窗口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服务覆盖面,为广大农民提供与城市居民同等化的优质便民服务;加大破解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力度。

17.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加大地灾点和隐患点的巡查、值守和群测群防力度,努力实现地灾防治“零伤亡”目标。

18.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切实落实农村村民建房相关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19.妥善化解自然资源信访矛盾。重点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解决重复信访居高不下问题,有效化解信访积案,确保实现2022 年底前重复信访比例大幅下降,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突出矛盾明显缓解的目标,全力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20.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庆祝中国共产党 100 周年为契机,精心组织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系列主题庆祝活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筑牢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基础。加强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推进“党建+”,打造精神文明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继续深化机关“五型政府”建设成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各类作风顽疾,推动各项重点重要工作落到实处。

21.提升队伍素质。创新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模式,以组织学习培训提升干部素质;持之以恒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树立本领恐慌意识,加强学习的责任感紧迫感,及时了解自然资源领域最新动向,研究学习最新政策法规,研读行家、专家的业务著作,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把好人才选拔关,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吸纳优秀技术人才进入自然资源系统。

22.推进清建设全市系统党组织要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按照清廉宜春要求,坚定不移反对和惩治腐败,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聚焦持续用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毫不松懈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力打造清廉机关。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支持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支持依纪依法查处腐败案件,更加有力地推进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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