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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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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我市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营造最美营商环境,打造高效五型政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做好日常自然资源管理政策解读回应

对涉及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及背景,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政策文件出台后,在市局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牵头起草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加强政策解读,向公众解疑释惑,做到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媒体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做好门户网站在线咨询、投诉答复和厅网站在线咨询转办和反馈工作,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三、做好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开。主要公开全市土地供应计划(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供应结构、供应布局、供应方式等),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公开当地土地供应计划(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供应结构、供应布局、供应方式等)和土地出让公告(包括出让土地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人资格条件、交易时间安排等)、成交公示(包括地块编号、位置界址、土地用途、标的面积、空间范围、出让年限、成交价格、受让单位等)、供应结果等信息。

2、做好矿业权出让领域公开。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包括采矿权的项目名称、开采矿种、地理位置、范围坐标及面积、资源储量、开采标高、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出让年限等,以及探矿权项目名称、勘查矿种、地理位置、范围坐标及面积、勘查工作程度、资源量、出让年限、-风险提示等)、交易结果(包括中标人或竞得人基本情况、中标或竞得的矿业权简要情况、成交时间、成交地点、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等)、审批结果(包括矿业权人、许可证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有效期限等)。

3、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公开。自然资源工程项目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

4、做好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加强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对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用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各地按照省市县公开责任分工,及时主动公开用地报批信息。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征地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应及时公开的征地告知书等用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监督。

5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组织开展检查。将典型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督促整改落实。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我局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5、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实时发布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自然资源改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地灾防治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6、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7、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提升政策发布质量,注重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8、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规范行政法规权威文本使用、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规范政府公文管理、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优化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加强依申请公开研判、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主动公开人大政协意见提案答复情况等。

9、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10、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解读:宜春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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