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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宜春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时间: 2023-05-22 15:51 来源: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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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宜春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总纲和指引,是制定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的重要依据,是科学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基础。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重要载体和关系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江西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及《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思想,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组织编制生态修复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1.明确了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涵盖全市,规划对象是大生态概念,涵盖了全市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的修复,统筹了全市农业农村、水利、住建、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生态修复工作。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2.总结了“十三五”期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合理划定,森林质量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加强,水环境及水土保持治理有效,矿山生态修复全面推进,国土综合整治有序实施

3.分析了全市主要生态现状。经过分析,规划认为目前全市生态状况总体良好,生态保障功能明显,但目前全市自然生态质量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亟待解决。

4.总结了全市主要生态问题。规划认为全市目前主要生态问题存在10个方面,包括“生态空间破碎”、“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水土流失面积较广”、“矿山问题历史欠账较多”、“水生态问题仍需改善”、“耕地资源风险提升”、“土壤存在污染现状”、“农村空间布局散乱”、“城市生态空间总量减少”、“工作推进机制有待完善”。

5.归纳了生态修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机遇包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下的政策红利不断涌现”、“高质量发展中生态保护动力不断加强”、“美好生活的生态产品需求不断提升”,挑战包括“生态保护压力依然较大”、“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存在较大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具有更高需求”。

6.明确了修复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接《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设定目标,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建立健全生态修复体制机制,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

7.制定了修复原则。包括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同作战”、“坚持科学治理,推进综合施策”、“坚持充分论证,公众参与”。

8.明确了修复目标。“十四五”期间,以提升全市森林、农业农村、河流、湿地、城镇、矿山等生态环境质量为主要目标,到2035年,全市山清水秀的生态格局进一步巩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基本绘就,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9.细化了修复指标。规划从提升生态、农业农村、城镇、矿山、河流湿地等方面生态质量着手,提出了为实现这些目标所需要的指标体系支撑。

10.划分了全市生态修复单元。在《宜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三屏、七廊、多斑块”的生态安全格局基础上,划分了生态修复分单元。全市生态修复分为四个修复单元,分别为:九岭(山地)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单元、袁河流域(宜春段)水源涵养与城乡统筹整治单元、锦江流域(河谷平原)综合治理与矿山生态修复单元、赣江流域(宜春段)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矿山生态修复单元。               

11.部署了重点修复任务。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按照“山上山下、地上地下、流域上下”的“三同治”的生态修复思路,根据宜春市自然生态现状、识别出的生态问题以及建立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结合4大修复单元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解决全市生态、农业、城镇、矿山等领域面临的主要生态问题,按照各片区优先布置重点任务,实施森林改造与质量提升战略,全面提升森林生态质量;着力开展河流湿地生态治理,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有效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推进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构建,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农业生态空间建设,改善农田生态功能;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修复,实现绿色发展转型;开展城镇生态空间修复治理,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12.提出了修复工程。规划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原则,聚焦全市生态、农业、城镇以及矿山主要生态问题和主攻方向,按照提高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功能、提升生态品质、促进和谐发展的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九岭(山地)水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重大工程、袁河流域(宜春段)水源涵养与城乡统筹整治重大工程、锦江流域(河谷平原)综合治理与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赣江流域(宜春段)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等4大工程,7个子工程(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国土综合整治及农村生态质量提升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3.明确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政策体系”、“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评估监管”、“强化资金保障”、“鼓励公众参与”等6个方面提出了规划保障机制。

三、《规划》主要特点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一定时期辖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是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

1.开展了基础评价。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壤调查、国土空间规划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等相关成果,梳理出我市国土空间生态系统的本底情况,分别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三生空间”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以及生态系统修复的潜力,明确规划的重点方向和重点内容。

2.确定了规划目标。明确了全市生态安全保护格局,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单元,落实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以保障宜春市生态安全为目标,分阶段提出到2025年、2035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具体规划目标指标,并依据规划任务明确各项约束性和指导性指标。

3.谋划了总体布局。基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构建形成“三屏、七廊、多斑块”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以重点区域的自然生态问题识别和诊断结果为主要依据,依据全市流域范围、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等地域分异规律,对我市的生态修复单元进行了划分。

4.部署了重大工程。聚焦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态敏感区以及问题突出区域的生态修复需求,保护重要生态空间,整治失序低效空间,修复损毁退化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海全要素系统治理,注重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物种栖息地的连通性,梳理市域重点生态修复工程。

5.建立健全了机制。健全规划实施组织保障、职能分工、区域协同、资金投入、绩效评价、信息化建设等政策措施,形成区域协调、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生态修复规划实施和传导机制。

联系人:叶智亮

联系方式:0795-3572177

相关文件:宜春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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