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规定,《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老塘矿区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三个方案通过审查,现予以公告。
审查通过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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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老塘矿区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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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雅山高岭土有限公司雅山高岭土、瓷石、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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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载县水源村高岭土、瓷土、瓷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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