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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时间: 2023-05-19 15:23 来源: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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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制度规定,紧紧围绕“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原则,构建规范透明的采购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宜春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年初成立了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出台了《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明确了机构与职责、政府采购预算及实施计划管理、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合同管理与验收等相关事宜。

二、强化政策指导,规范采购流程。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把握政策方向。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有关政府采购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政府采购的政策和方向,规范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二是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制定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采购法规定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制定采购计划。是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加大履约验收力度。坚持推行“3+10+1”工作模式,原则上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着力把好验收关,加大履约验收力度,确保政府采购质量

、强化审核把关,发挥“监督”效能一是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政府采购工作,并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权限进行依法依规处理。每月按时自然资源招投标监督事项上报至江西省自然资源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系统,有效发挥监管质效,促使自然资源权力运行全程看得见、管得住

、强化采购监测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采购意向公开。二是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政府采购项目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全面实施(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框架协议)不见面开标。三是大力推广运用电子卖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采购,原则上均通过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四是坚决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截至2023年5月,宜春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共18个项目金额总计14190万元;同时积极运用好江西省政府电子卖场做到应采尽采成交笔数63,成交总额45610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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