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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本级预算

时间: 2021-03-29 10: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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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2021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2021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市本级的不动产登记等。指导监督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配合财政部门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中心城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设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成果和规划建设成就的展示。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指导全市并具体负责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存普查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包括主城区灵泉街道、凤凰街道、湛郎街道、珠泉街道、化成街道、秀江街道、下浦街道、新康府街道、官园街道、金园街道等10个街道,以及三阳镇、湖田镇、 渥江镇、温汤镇、南庙镇、洪江镇、芦村镇、新田镇、西村镇等9 个乡镇的全部行政管辖区域,依法对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园林绿化和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依法对中心城规划区内已审批的各类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并实施规划条件核实。

(八)负责指导和审查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双修、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负责中心城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编制及审查、农民建房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指导全市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工作。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矿产勘查工作和地质工作。组织落实市域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市级和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测监管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上一级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所在地党委协助管理。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局本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07个,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5个、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人数40个、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2个。实有人数281人,其中:在职人数213人,包括行政在职人员83人、事业执行公务员在职人员4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员90人,退休人员64人、遗属长赡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423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2.03万元,比上年减少18.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4.5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1.83万元,比上年减少11.7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为0万元,较上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400.2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2020年有3个项目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中反映,它们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50万元(项目名称是宜春市本级“三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300万元、市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50万元)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资本性支出50.2万元(项目名称是征地管理成本补助50.2万元),在2021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中没有反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34.53万元,较上年预算支出安排减少962.03万元,比上年减少18.51%,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04.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75%,较上年支出减少567.23万元,比上年减少13.93%,变动原因主要是其他奖金及一般性公用支出的减少。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21.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111.45万元;项目支出73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25%,较上年支出减少394.8万元,比上年减少35.08%,变动原因主要是在2021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中没有安排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10.4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较上年支出增加了1.1万元,比上年增加15.27%,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40%,较上年支出减少61.45万元,比上年减少10.48%,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城乡社区支出1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8%,较上年支出减少14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08.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48%,较上年支出减少887.36万元,比上年减少20.65%,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奖励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均较上年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66.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4%,较上年支出减少0.32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21.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71%,较上年支出减少434.07万元,比上年减少12.21%,主要原因是各种奖励支出的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9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19%,较上年支出减少434.57万元,比上年减少30.68%,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进一步压缩各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3%,较上年支出减少63.19万元,比上年减少36.18%,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安排预算支出;资本性支出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7%,较上年减少30.2万元,下降60.16%,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34.5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支出减少561.83万元,比上年减少11.7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安排预算支出,行政运行中工资福利的其他奖金、其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的退休费用支出减少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0.2%较上年支出增加了1.1万元,比上年增加15.27%,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2.4%较上年支出减少61.45万元,比上年减少10.48%,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减少;城乡社区支出1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8%较上年支出减少14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3408.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80.48%较上年支出减少487.16万元,比上年减少12.5%,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行政运行较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66.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3.94%较上年支出减少0.32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21.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3.71%,较上年支出减少434.07万元,比上年减少12.2%,主要原因是其他奖励及其他工资利支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9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3.19%,较上年支出减少34.37万元,比上年减少3.38%,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进一步压缩各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63%,较上年支出减少63.19万元,比上年减少36.18%,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退休人员经费减少;资本性支出20万元, 占财拨款政支出总额的0.47%,较上年增加20万元,增长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126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14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缩减。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71.6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69.97万元,比2020年下降20.48%。

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办公费14.83万元,水费1.65万元,电费11.33万元,邮电费17.3万元,物业管理费1.44万元,差旅费53.56万元,维修费3.5万元,会议费8.86万元,培训费4.53万元,公务接待费13.39万元,劳务费0.2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0.51万元,福利费23.69万元,其他交通费96.26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地灾应急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资金730.4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8个,涉及资金730.4万元。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共申报一级项目名称6个,分别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宜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矿产资源管理、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动态巡查、政府性基金和规费。

1.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是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矿业权设置及矿山占用储量调整的重要依据。

2)立项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自然资源收费项目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00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收费项目清理规范的补充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503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自然资源收费项目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19]197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探矿权转采矿权、采矿权变更矿种与范围、矿产在采矿期间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变化量超过30%或达到中型规模以上的)时,应当编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申请评审备案。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所有报告根据规范编制,并通过专家组评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20份

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

45份

质量指标

课题评审通过率(%)

通过

时效指标

2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内

成本指标

成本(万元)

<=25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矿产储量

可持续

社会效益指标

矿产资源储量

前瞻性

减轻企业负担

检测费用纳入预算,减轻企业负担

生态效益指标

矿产资源家底现状

协调

可持续影响指标

矿产资源

连续性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评审通过率

100%

2.天地图宜春更新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天地图是自然资源部主导建设的重点工程,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节点,天地图·宜春汇聚了我市丰富的地理信息数据资源,为政府决策、行业应用及社会公众提供统一权威、丰富多样的地理信息服务,为持续保证天地图·宜春平台的服务质量,根据自然资源部2020年对天地图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需求,需进行数据融合及更新、一体化建设、目录建设、应用服务推广及平台运维等工作,不断提升天地图·宜春平台服务能力,推进全市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工作进程。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江西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9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0〕75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编制天地图·宜春更新方案,进行数据更新及融合、一体化建设、目录系统建设、应用服务推广及平台日常运维等工作。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主城区110平方公里更新融合后的矢量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单位为度,gdb 格式;市主城区110平方公里影像18-19级0.5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切片成果。市域范围内9890平方公里执法监察影像(分辨率1米)17-18级切片成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更新融合矢量数据

=110平方公里

卫星遥感

影像18-19级0.5米分辨率卫星遥感

执法监察影像

市域范围内9890平方公里执法监察影像(分辨率1米)17-18级切片成果

质量指标

数据成果达标

一个应用系统

时效指标

及时性

及时2021年12月31日完成

成本指标

成本

<=5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业务信息系统对接数量

>=1个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全社会

健 全、平稳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机制健 全性

健全、保护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3.规划展示馆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规划展示馆是市重点工程“文化之窗”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两层组成,地上层主要为办公会议功能区,约1200平方米,地下层为主展层,4900平方米,运用了大型沙盘,数字沙盘,3D影院,LED等多媒体声光电高科技展示手段。

(2)立项依据:《关于核定市城市规划展示馆编制的批复》(宜市编办发[2012]3号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展示馆是我市政府的窗口,通过大型沙盘、数字沙盘、3D影院等多种手段,宣传城市规划,展示城市建设变化和成就。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展示馆是我市政府的窗口,通过大型沙盘,数字沙盘,3D影院等多种手段,宣传城市规划,展示城市建设变化和成就。预计2021年接待参观人数16000人年次,接待团队60次,承办我市规划委员会的会议80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展馆年均接待人数 (人次)

=16000人次年

接待团队人数年

60次

接待会议数

=80次

质量指标

接待参观人及团体

热情

会议质量

圆满

时效指标

全年休息日不闭馆

休息日不闭馆

成本指标

运维成本

<=4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规划展示社会关注度

关注度

群众参与度(%)

参与度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城市品味

展示城市未来宏伟蓝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4.国土资源执法支队装备购置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自然资源执法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实施主体: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树立三种理念(科学执法、公正执法、效能执法理念)、打造两个平台(监管平台、信息平台)、推进两个转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构建一个机制(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39.4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保护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保证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得到真正落实,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创新执法手段和执法方式,维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保护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明确3221工作思路中3

=3种理念

明确3221工作思路中2

=2个平台

明确3221工作思路中贰

2个转移

明确3221工作思路中1

1个机制

国土资源违法用地举报电话

“12336”

质量指标

执法手段和执法方式

规范化、标准化

时效指标

年审核数(违法用地监察数量)

及时完成

国土资源违法用地举报来电

来电及时回复

违法用地查处数

及时处理

成本指标

运维成本

<=239.4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保护

社会效益指标

查处违法乱行为

接受社会监督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保护

绿水青山

可持续影响指标

节地增效

节地增效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5.卫片执法检专项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规模化、制度化、科学化,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2)立项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号)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自然资字这[2020]26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结合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及云监管平台,对辖区内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上报的所有图斑信息及逻辑关系进行合法性判定。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在95%以上,整改到位率在50%以上。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督促各县(市、区)认真核实图斑,履行发现、制止、报告、移交和严肃查处等职责,督促地方政府认真落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零约谈、零问责”。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在95%以上,年度卫片和季度卫片

5500图斑

核实面积

=1500亩

质量指标

土地下发图斑检查率(%)

=100%

整改到位率(%)

=50%以上

时效指标

执法检查次数(次/季度)

=30

成本指标

运维成本(万元)

<=2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查处行为

查处面积约3515.73亩

社会效益指标

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生态效益指标

解决乱占滥用土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还社会绿水青山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更好的对生态进行保护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100%

=100%


6.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发证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的资产产权制度。

(2)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9]68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利用现有不动产信息成果,进行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2021年,实现不动产自动、实现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把银行、移动终端、自助设备等结合起来,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实现预约环节网络化、申请环节信息化、办理环节同城化、查询环节自助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支付环节多样化等,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预计办理不动产权证4800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45000本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不动产产权登记数

=48000本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明

=45000本

质量指标

不动产权登记准确性

准确

时效指标

不动产权证登记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运维成本

<=3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经济发展

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提高不动产交易量

提高不动产交易量

社会效益指标

办证效率

提高不动产登记办事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办证信息化建设

提高办理业务效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7.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手续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93)13号,凡在我省城市规划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办法缴纳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代征收单位可从征收的市政公设施配套费总额中提取不高于2%的业务费。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93)13号,凡在我省城市规划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办法缴纳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3)实施主体: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的行政服务中心,在规划审批后,根据收费标准统一收费。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26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2021年预计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6300万元,按2%比例计算,可在2021年预算中安排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业务费126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40元每平方米

质量指标

按标准收取

按文件精神减免

时效指标

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保障

=6300万元

成本指标

征收业务费

126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完成预计征收数

完成城建资金积累63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完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配套设施

加速城市基础施施建设,提高城市品味

可持续影响指标

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发生

延续性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政府大厅统一征 收

=100%

8.征地管理成本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征地管理成本补助用于征地过程中办公、业务开展、政策宣传、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相关业务支出。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综[2007]42号)

(3)实施主体: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批复用途,专账核算。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新增用地3万亩,土地出让收入29.38亿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用地

= 3万亩

土地收入

=29.38亿元

质量指标

基础用地、商住用地、工业用地

可开发性

时效指标

2021年新增

及时性

成本指标

运维成本(万元)

<=2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土地出让收入

=29.38亿元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城市格局

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

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健康有序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民满意度(%)

=100%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7.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减少47.66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购车预算。

第三部分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本级预算表

(详见附表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派驻我局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反映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我局(含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1:2021年本级预算表

附件2:2021年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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