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震慑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形成全社会节约集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日前,我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曝光两起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这两起典型案例分别是:高安市东方时尚驾校培训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和朱兴旭非法采矿案。
2018年4月起,高安市东方时尚驾校培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高安市杨圩镇四美村和塘头村146.52亩(耕地11.82亩)建设汽车驾驶培训场地。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设的违法事实。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高安市东方时尚驾校培训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46.952万元。对非法占用土地的相关责任人依法移送高安市监察委追究责任。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已申请袁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关行政处罚。
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2日期间,朱兴旭未经批准,擅自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非法采挖镁质土矿约1700吨,后以约35元/吨的价格售卖,共获利5.946万元。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及《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朱兴旭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无证采矿的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土地原貌;没收朱兴旭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5.946万元,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973万元,罚没款共计8.9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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