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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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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宜府办明[2012]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在宜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yc.jxgtt.gov.cn)上主动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信息中心,电话:0795-3232955。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是《条例》实施的第四年,一年来,我局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全面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公开措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黄绍宏分管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安排 2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保密意识和计算机网络知识的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年来,我局制定完善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办法》、《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政府发言人制度》、《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三)保障配套设施

我局领导明确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硬件配备保障。本局机房购置了专门的网站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站网络相关配套设备,同时,还对网站、网络进行了改造,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硬件设备。

(四)加强学习宣传

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度下发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地进行了学习和实施,扎实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

2011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5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新增主动公开信息4006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务动态类信息占总体的42.9%,主要包括新闻、公告、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业务管理类信息占总体的38%,主要包括土地招拍挂公告和结果、征地公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使用权收回及注销公告、地价信息、测绘信息和违法案件查处等;政策法规类的信息占总体的4.23%,主要包括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解读等,其他信息占总体14.9%。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档案室、行政服务中心、移动通信、“12336”平台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网站公开1600余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200条,手机公开信息4500余条,相关专题宣传活动4次。档案室接受现场查询人数410人次;电话咨询5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全年共收到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现场查询等方式依申请公开信息963件,其中土地权属类450件,土地政策法规类315件,采矿权和矿产资源政策法规类150件,其他48件。

在已经答复的963件中,“同意公开”的916件,占总数的95.2%,主要涉及土地权属、用地批文、法律法规等信息。“被否决公开”的39件,占已答复总数的4.13%。其中: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30件,主要是因为申请的信息不存在;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9件,主要是因为申请人申请的一些信息是市(县)和各分局,本局并不掌握。从申请的对象上看,本地居民占98.51%。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所以目前全局公开信息暂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条例》实施不久,各方面对《条例》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还不平衡,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2012年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法制性工作,工作量大面广。今年要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推动全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2、深入学习宣传。完善《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重点组织开展《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周活动,继续抓好各单位领导尤其是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3、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开展工作检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4、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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