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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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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宜春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并将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各科室、下属单位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落实,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各类信息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全面系统。对拟公开的内容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了目录索引,做到一目了然,方便检索。同时,落实各科室、下属单位信息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三)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制度规范。我局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信息来源部门和局办公室主任初步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形成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在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中始终贯穿着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审查程序严格、规范。首先,信息产生部门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随后,由局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审查意见;最后,分管办公室领导进行审核批准。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大力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我局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促进和谐征迁。根据要求,在我局网站的首页建立了“征地信息专栏”,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我局主动公开五个方面的内容: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同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还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将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等五个方面不便于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据统计,市本级主动公开经批准的建设用地5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据统计,2015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287条。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32条、采矿权价款公示23条、人事任免45条、规划计划0条、通知公告1、国土新闻598条、政务公开154条、办事服务78条、宣传图片89幅、其它类2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公告、国土新闻、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策法规、在线咨询等12个子栏目,今年还新增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子栏目。重点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结果;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工作动态;市信息化局要求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网站公开。把中国宜春政府网站和宜春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二是电子屏幕公开。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大厅配备电子显示屏,方便群众查看有关公开信息。三是印发《办事指南》。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放置《办事指南》,免费提供给前来办事的群众,作为来人办事的向导。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在宜春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上提供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和申请表,开通了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渠道。2015年收到信息公开来信申请28件,涉及办理土地证、耕地保护管理等方面内容。已答复25件,其中3件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但进行了说明,根据规定我局无权公开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办理收费许可证,尚未开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受理申请行政复议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在拓展信息公开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6年3月18日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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