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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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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八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宜春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宜春市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到位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在年初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并将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各科室、下属单位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机制建设到位。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落实,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各类信息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全面系统。对拟公开的内容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了目录索引,做到一目了然,方便检索。同时,落实各科室、下属单位信息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三)人员配置到位。我局配备了5名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人。各县(市、区)局也均指定了2-3名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四)保密工作到位。我局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信息来源部门和局办公室主任初步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形成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在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中始终贯穿着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审查程序严格、规范。首先,信息产生部门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随后,由局保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审查意见;最后,分管办公室领导进行审核批准。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未发生泄密事件。

(五)信息公开到位。我局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促进和谐征迁。根据要求,在我局网站的首页建立了“征地信息专栏”,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我局主动公开五个方面的内容: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同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还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将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等五个方面不便于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据统计,市本级主动公开经批准的建设用地14批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据统计,2017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2081条。工作动态类1108条、出让公告、结果公示89条、法律法规20条、专项工作260条、征地信息146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8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3条,其它信息216条。以上所有已发布信息均已经过领导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公告、国土新闻、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在线咨询等13个子栏目,还有征地信息、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等专栏。重点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结果;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工作动态;市委、市政府要求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网站公开。把中国宜春政府网站和宜春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二是电子屏幕公开。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大厅配备电子显示屏,方便群众查看有关公开信息。三是印发《办事指南》。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放置《办事指南》,免费提供给前来办事的群众,作为来人办事的向导。四是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与国土有关的节日上街宣传有关国土资源政策法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在宜春市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上提供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和申请表,开通了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渠道。2017年收到信息公开通过来信、网络途径申请4件,涉及征地信息、地理信息等方面内容。其中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属于重复申请;2件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但进行了说明,并告知了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办理收费许可证,尚未开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受理申请行政复议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1件;行政诉讼164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61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以来,我局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中努力工作,踏实进取,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旧存在着缺点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技术力量不够。虽然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但仍然存在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且由于平时国土管理工作紧张,负责信息化的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常常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二是宣传手段单一局限,思想认识有待加强。有些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局限在各单位的信息中心和办公室等部分科室,还没有意识到政务信息公开早已是各个科室的工作职能;还有些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一事还只停留在“知道”的层面上,对于哪些内容要公开,何时公开等问题还处于不清不楚的状态。

针对以上的问题及不足,我局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1、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除了每年的网上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外,在全系统范围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宣传活动,让政务信息公开深入到每一个人的政务工作中。

2、进一步对负责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走出去向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做的好的兄弟省市学习经验。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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