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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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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政府办的精心指导和关心帮助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管理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紧紧围绕我市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

1、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我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宜春市自然资源局三审三校制度》等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各类信息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全面系统。对拟公开的内容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了目录索引,做到一目了然,方便检索。

3、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我局政务公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信息来源部门和局办公室初步审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形成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在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中始终贯穿着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审查程序严格、规范。首先,信息产生部门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提出审查意见;最后,分管办公室领导进行审核批准;涉及重大公开事项的由局主要领导审核。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全覆盖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据统计,2020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2360条。工作动态类166条、出让公告、结果公示78条、法律法规19条、专项工作880条、规划审批信息18条、人事信息23条、通知公告3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18条,其它信息102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新闻动态、预决算公开、规划审批、土地矿产交易、政策法规、地灾预警、办事流程、人事信息、在线直播等子栏目。其中,重点公开内容报告:概况信息、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发展规划、人事信息、行政执法、重大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解读回应、领导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重大决策预公开等。

3、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六种:一是网站公开。把中国宜春政府网站和宜春市自然资源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二是电子屏幕公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配备电子显示屏,方便群众查看有关公开信息;三是印发《办事指南》。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放置《办事指南》,免费提供给前来办事的群众,作为来人办事的向导;四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实施公布我市自然资源工作动态以及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五是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25”全自然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与自然有关的节日上街宣传有关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六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土地推介会。及时宣传我市自然资源新政策,优化自然资源市场环境。

(三)创新形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改革创新

1、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共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7件,其中由我局主办的有37件,我局对没有涉及保密的回复件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全文公开,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监督。

2、积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积极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推介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我市自然资源工作政策和信息。7月30日,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共同举办 “宜春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公开出让推介会”9月1日,组织召开宜春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新闻发布会。9月22日,组织召开国家版图知识宣传新闻发布会。10月26日,组织召开市中心城区土地出让新闻发布会。11月4日,组织召开了启动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新闻发布会。

3、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目前,我局已开设的新媒体有宜春自然资源发布(微博)、宜春市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2个。宜春市自然资源发布依托宜春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主要发布领导动态、自然资源工作动态、各类活动照片、好人好事宣传、文明单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很好的宣传了我局有关工作。宜春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更新发布内容,及时宣传我局工作动态信息及宣传好自然资源政策,开设了新闻动态、互动交流、便民服务三个子栏目。

4、制作了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我局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对照基层政务公开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顺利完成了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25

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个

2441.978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9

0 

0 

0 

0 

0 

19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技术力量不够,存在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二是宣传手段单一局限,思想认识有待加强。有些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局限在办公室等个别科室,还没有意识到政务信息公开早已是各个科室的工作职能;还有些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不了解。

针对以上的问题及不足,一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多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让政务信息公开深入到每一个人的政务工作中。二是进一步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9日


附件:2020年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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