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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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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宜阳大厦中座1116,电话:0795-3569856,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政府办的精心指导和关心帮助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管理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据统计,截至12月31日,2022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3358条。新闻动态类135条、出让公告、结果公示21条、法律法规与解读6条、不动产登记285条、专项工作47条、规划审批信息133条、人事信息21条、通知公告32条、微信公众号107条,其它栏目及下属单位信息25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12月16日,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0个,全部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进行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9个,部分公开2个,提转其它部门及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答复19个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关于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根据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实效。对标对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完善了概况信息、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发展规划、人事信息、行政执法、重大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土地征收、市政基础设施批前公示等主动公开栏目。

(四)新闻发布会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积极主动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参与1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我市自然资源工作政策和信息。1月26日,我局召开了宜春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开展背景、主要数据成果、下步工作要求。5月6日,我局参与召开了宜春市2022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新闻发布会。7月21日,我局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宜春市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提升工作新闻发布会,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雷恩奇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登记财产”指标提升,改革不动产登记工作举措等情况进行了介绍。12月9日,我局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宜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市矿产资源概况,并解读了本轮矿规的编制背景、意义及关键性内容等。

(五)监督保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了《2023年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依据《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考核实施办法》,对全局干部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效的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加强和改进了工作作风。

多措并举提升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一是精简环节、优化流程、网上办理等方式压缩登记时限,已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率为99.5%,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率为100%;二是针对办理国有划拨住宅使用权补办出让用地手续而出现“内部多头跑、办理时间长”问题,我局通过设立专窗、会议调度、优化流程等举措,形成规划、用地、不动产登记、分局全链条、一体化处理机制,实现了群众跑腿次数由5-6次减少到3次,由原来跑财政、税务等3个以上部门到现在1个专窗,时间由原先1个月到现在最快1周办完,“一站式”高效解决了群众切身诉求。三是在实现了“互联网+”办证、“一站式”办证、“预约上门”办证等的基础上,还配置了自助申报机、查询打印机、取证机,办事群众可自行申报、查询、打印、取证,极大程度提升了不动产登记窗口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协同解决部门间信息不共享问题,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会同市公安部门制定了《关于宜春市中心城区门牌号编制及使用工作的处理办法》,解决了群众因涉及开具门牌号而“两头跑”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404.2768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我局为被申请人)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1

1

0

3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意识不强,部分科室及下属单位认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在秘书科与信息化办,参与的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了解不深,大多数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还只停留在“知道”的层面上,对于哪些内容要公开,何时公开等问题还了解不深。三是政务公开力量不够,专责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兼职负责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且需兼顾主责,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

2023年,我局将从加强政务公开政策宣传、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强化政务公开人员保障等方面发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重点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持续发力铸造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品牌,更好、更便捷地服务广大群众,服务“美丽宜春”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宜春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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